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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1.以本校在學學生為主。 2.具營繕組短期兼職工讀經驗或生活服務學習經驗者尤佳。 工作內容: 1. 辦理「公館校區學生宿舍大樓新建工程」各空間清點作業。 2. 協助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3. 首次出勤執行前,由管理單位就工作內容、作業標準及作業安全實施4小時以上教育訓練。 薪資說明: 依政府公告基本工資為標準(111年時薪168元),含勞保及勞基法雇主應負擔費用,依據各工讀生出勤時數情形,於次月審核通過後發給;以每月出勤時數50小時為例,111年4月薪資約8,400元。 工作地點:公館校區 工作時間: 1. 自111年4月至111年6月止,以課餘時間為主。 第一階段:111年4月至111年6月止。 第二階段:111年5月至111年7月止。 第三階段:111年6月至111年8月止。 2. 出勤排班時間須符合下列規定: 連續工作4小時需休息30分鐘。 每人每日以8小時為上限。 每週累積不得超過40小時。 每月累積不得超過50小時,且不得連續上班超過5日。 應徵說明: 一、意者請至營繕組索取填寫申請表或至營繕組網頁下載。 二、請於111年4月1日前檢附簽署後之申請表、學生證(或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課表影本,送至校本部樂智樓3樓營繕組辦公室申請。 三、如有相關申請問題,可詢問聯絡人: 總務處營繕組 李小姐 聯絡電話:(02)7749-1945 E-mail:kelly20102010@ntnu.edu.tw 備註: 一、申請表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緊急聯絡人資訊及電話;未滿20歲之學生須有法定代理人簽章,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申請。 二、本處將先行辦理書面審查,合者擇優於111年4月6日~4月8日期間分批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並於111年4月中開始進行工讀,未獲遴用者,恕不再另行通知及退件。 三、本項職缺除正取名額外,本處得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111年4月起至算111年7月內有效,且所送申請資料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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