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17
標 題 為辦理本校公館校區教職員工申請115年度定期停車申請及繳費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轉知。
內 容 一、依本校停車場管理要點辦理。
二、下稱日間停車為每日6時起至24時,夜間停車為每日0時起至6時。
三、公館校區停車清潔收費方式如下:
(一)申請日間停車者,全年收費新臺幣(以下同)4,800元整。
(二)倘欲加申夜間停車者,全年加收2萬元,合計2萬4,800元整。
四、申請115年度定期停車,請於114年11月30日前逕行登入校務行政入口/總務相關系統/教職員工停車場定期停車申請,填妥相關資料辦理扣繳費程序:
(一)編制人員(教職、公務人員、舊制助教、技工友等)繳費,將依填表內容於115年1月份薪資扣收。
(二)非編制人員(兼任、約聘、約用、助教、專任助理等)請於收達系統回信後,依信件說明列印憑單繳費,並於期限內上傳收據俾憑開通停車權限。
五、如申請人符合本校一級行政主管、名譽教授,以及113年度(含)前核定之特聘、優聘、講座教授,依規定享日間停車免費之優惠,敬請提申並檢附聘函(書)憑辦。
六、申請公館校區日間停車,期間可於公館及和平校區日間停車,惟不開放夜間停放和平校區。
七、檢附本校停車場管理要點(如附件)供參。
公告單位 公館校區總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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