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
2025/1/13
標 題
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申請和平校區I運動場地下停車場定期停車
內 容
有關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學生申請本校和平校區I運動場地下停車場定期停車,請憑「當學期學雜費或註冊單已繳納之收據」及「中國信託系統之繳費證明」和本人學生證、行照、駕照等,自114年1月20日(一)起至和平校區I運動場地下停車場辦公室開始辦理,現場審核資料無誤後,再請同學持申請書表及劃撥單進行繳費,惟因申辦額度有限,請儘早辦理。
公告單位
事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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