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員組成
本校「付款作業服務窗口」係為任務編組,辦公位址於101年9月10日暫遷至校本部普字樓1樓,,目前由總務處之資產經營管理組及出納組派員聯合服務。
二、設置目的與目標
(一)設置目的:本校設置「付款作業服務窗口」係期望跨組界限,縮短單位間之業務處理時程,以顧客(各系所、學術單位、行政單位)為中心之行政服務導向,對申購案件之採購、核銷及財產管理等行政作業,提供快速解決方案並發揮綜合效益,改善本校現行經費申請核銷與付款效能,建立本校與商務往來間之良善信譽。
(二)設置目標:
1、重新檢討現行各類財物、勞務、工程(含營建及修繕)之採(申)購、財產認定、經費核銷審查、付款等作業流程及相關規定,進行適當調整,以期各項程序順暢執行。
2、加強總務處或跨處室同仁間,對業務整體作業一致性認知,打破組別或處室間隔閡,以減少工作推諉遲延之情事。
3、成立單一服務窗口,避免多單位間收、退案件與反覆會辦之時間耗損;透過一貫化作業,加速經費核銷、付款流程。
4、建立案件責任制度,透過系統化稽核機制,訂定各項作業流程處理及退件補正時限,強化稽核、管控與催辦作業,以增強承辦人對案件作業與時程掌控之責任,確實提高經費核銷、付款效能。
三、執行業務:
(一)資産經營管理組
1、財物分類認定、核銷審核、各單位購置財產及非消耗品之撥贈、失竊、未達年限及意外災害等之專案處理。
2、財物增加單之系統資料之核對、更正及列印財產標籤。
3、非消耗品增加單之系統資料之核對、更正。
(二)出納組
1、本校教職員工薪資暨各類所得、扣繳稅額登錄及歸戶等相關作業。
2、事業、團體本校所得扣繳憑單印製及發放。
3、提供本校教職員工全年所得扣繳憑單網頁查詢及下載。
4、本校居住者及非居住者各類所得稅帳務核對及申報作業。
5、退補件登錄、通知、逾期案件之稽催及受理延期補件申請。
6、核銷案進度管控系統諮詢及管理。
7、受理單位付款諮詢及查詢服務。
8、綜理服務窗口業務及與相關單位溝通協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