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年住宿申請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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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年住宿:

Q1:我今年有需要申請學年住宿,請問申請的資格及方式是什麼?

A1:

 1. 本校學年住宿的申請資格:需要為本校的在學學生,即學籍狀態需要為在學身分。

  2. 本校學年住宿的申請方式:

         (1) 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學生住宿申請系統,提出線上申請。逾期申請者降至第3順位之末。

         (2)逾期申請者,直接列在候補名單上排隊。

 3.  因為床位有限,申請住宿資格核准不代表一定會有學年住宿床位,需以電腦抽籤而定。

 

Q2: 我送出住宿的線上申請後,如何確定自己的線上申請有成功送出?

A2: 同學申請線上住宿後,請確認:

1. 學生住宿申請系統上有 “申請成功”字樣,表示線上申請有成功送至床位承辦人待審核。若無,則表示須要重新送出線上申請。

2. 床位承辦人收到線上申請,一定會批示 “核准”或 “不核准”,並發出系統信通知申請人。若申請人一直沒有收到“核准”或 “不核准”通知信,則表示可能線上申請並未成功送給床位承辦人,請務必與床位承辦人聯絡。

3. 床位承辦人收到線上申請並批示 “核准”或 “不核准”後,學生住宿申請系統上申請狀態會顯示“核准”或 “不核准”。請申請人務必至學生住宿申請系統上確認申請狀態。若學生住宿申請系統上,並沒有任何線上申請,則表示線上申請沒有成功,請務必重新送出並與床位承辦人確認。

 

Q3: 請問學年住宿的住校順位是怎麼區分?

A3:

  一、學士班由低年級至高年級及研究生(碩、博)皆依下列順位,由電腦亂數序號分配宿舍。

         1.第一順位:學士班一至四年級及研究生(碩、博)一年級等外籍生與僑生、身心障礙學生(限第2、3、7類)、依宿舍相關法規獎勵之學生、領有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2.第二順位:設戶籍並實際居住於台北市、新北市(三芝、石門、金山、萬里、瑞芳、貢寮、雙溪、平溪、坪林、烏來等十區除外)以外之縣市、第一順位以外之外籍生與僑生、學校運動代表隊。學士班由低年級至高年級依序分配,研究生(碩、博)依新舊生電腦亂數序號分配。

        3.第三順位:除第一與第二順位。

二、 在住宿申請系統上,請小心選擇您的申請順位,若查證申請順位與事實不符,或未提交相關證明,會造成申請不予核准,無法加入宿舍抽籤。

三、 因為床位有限,申請住宿資格核准不代表一定會有學年住宿床位,需以電腦抽籤而定。

 

Q4:我有申請學年住宿,是不是表示我一定也會有暑期住宿?

A4:暑期住宿與學年住宿是要分開申請,故有申請暑期住宿,不等於你一定會有學年住宿。請依相關規定,申請暑期住宿或(及)學年住宿。

 

Q5:我是今年6月底要會應屆畢業的學生,請問我可以申請今年的學年住宿嗎?

A5:如果於學年住宿期間,學籍狀態改變為畢業,休學或是退學者,仍需依本校學生宿舍管理辦法規定,畢業、退(休)學或退宿之學生,須於接奉核定通知後七日(僑生二週)內遷出宿舍。

 

Q6:申請學年住宿是不是一定可以原寢原床?

A6:

組寢時,系統會比對目前學年住宿及暑期住宿的床位資料,若:

1. 如果你目前學年住宿的床位,到暑期住宿及新學年度都抽中相同宿舍,且該床位並沒有保留給大一新生專區、營隊使用、暑碩班、需要整修等因素而不開放,則組寢發起人在組寢時就有機會申請到原寢原床。而組寢時,系統上就會顯示 “是否要留原寢?”即組寢發起人有機會原寢原床。即發起人第一階段分發到和暑宿相同宿舍,可選擇留原寢。系統中 "是否留原寢"之選項,為意願之調查,僅供系統床位分發之參考,實際是否可留原寢,須視該寢室於暑期是否開放而定,並不保證最後床位分發之結果

2. 如果你目前學年住宿的床位,到暑期住宿及新學年沒有抽中相同宿舍,或該床位被保留給大一新生專區、營隊使用、需要整修等因素而不開放,則組寢發起人在組寢時就不會原寢原床。組寢時,系統也不會顯示“是否要留原寢?”。即發起人前學期無住宿或第一階段分發到非原寢之宿舍,原住宿宿舍劃為專區或是關閉,也不可留原寢。請務必詳閱組寢操作說明書

3. 請注意:因為學校在暑期會因大一新生專區、營隊使用、暑碩班、需要整修等因素而不開放某些床位區塊,而須依當時整體規劃而有所調整。故上述以外之區塊才有機會由系統配對到原寢原床,請在了解此點後,再決定是否要申請學年住宿。

 

Q7:如果沒有準時繳交學年住宿的費用,會有什麼結果?

A7:

  1. 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中規定:自動退宿學生,該學年度內不得再行申請住校;申請住宿經核准且分配床位後,於規定時間內未繳住宿費者,視同自動退宿,並降低下學年住校標準順序一順位。

    2. 故沒有準時繳交學年住宿費用的同學,將會被註銷床位,且下學年的住校標準會降1順位,是相當嚴格的規定。請需要學年住宿的同學,務必準時繳費。有繳費相關的問題、或是決定放棄不住,也請於繳費期限內告知,以免被視為逾期/未繳住宿費。

 

Q8:如果申請學年住宿並且繳費後,才決定要取消學年住宿,請問費用會全額退費嗎?

A8:學年住宿的住宿費退費相關規定如下:依學生宿舍管理辦法第4條第六款規定如下:

 (一)上、下學期退宿:

        1. 於於8月1日前(含)及1月1日前(含)申請學期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全額,及住宿保證金2分之1。

        2. 於公告進住日期(不含當日)前,申請學期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全額,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3. 於公告進住日30日內完成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4分之3。

      4. 逾公告進住日30日,至期中考前完成退宿者,退還住宿費2分之1;期中考後申請退宿者,已收取之住宿費,不予退還。

   請慎重考慮後,再決定是否要申請學年住宿。若確定放棄不住學年住宿,請於繳費期限內告知床位承辦人,以免被註銷床位。

 

Q9:如果有抽中學年住宿後自願放棄了床位或是直接離宿,但因為一些原因又需要住宿,請問可以再申請宿舍嗎?

A9: 學生宿舍管理辦法中規定:自動退宿學生,該學年度內不得再行申請住校。所以,同學一旦決定放棄抽中的學年住宿床位,或是直接退宿,則當學年度就不能再申請住校。請慎重考慮後,再決定是否要放棄學年住宿或是退宿。

 

Q10:如果有抽中學年住宿,可以組寢嗎?學年住宿可以換舍換寢嗎?

A10:

  1. 學年住宿有抽中的同學,請在規定時間內,至學生住宿申請系統,進行組寢。組寢前,請先詳閱組寢操作說明書
  1. 換舍(寢)或是互換床位,每人每學年(含暑期)合計限申請1次。相關規定詳閱本中心網頁的 “一般候補、指定候補與換寢(舍)”。

Q11:學年住宿若沒有抽中,會有學年住宿的候補嗎?

A11:若有同學抽中學年住宿,但後來選擇放棄不住或是被註銷,就會有釋出的床位,並依照候補規定進行候補。

 

Q12:請問可以在公告進住日期前,提早先搬入宿舍嗎?或者可以先把行李寄放在宿舍嗎?

A12:

  1. 公告進住日期前,學生宿舍仍然還有住宿生,需要等住宿生搬離,並且要清潔寢室後,才能讓同學進住。故無法讓同學提早搬入宿舍。
  2. 由於學生宿舍的公共空間有限,且因為防災需要,要保持公共空間淨空,故無法讓同學的行李先寄放在宿舍。請儘早規劃自己的行李搬遷。

 

Q13我是今年剛考上師大的新生,請問我一定會有宿舍可以申請嗎?

 A13:只有大一新生而且具有第一順位資格、第二順位資格的同學,才保障床位;碩博班新生須具有第一順位資格,才保障床位,第二順位資格的同學則依抽籤結果核配床位。

 

Q14:如果我是高年級的舊生,請問我是不是一定抽不到學生宿舍?

A14:茲就本校舊生住宿生的宿舍床位安排,說明如下:

  1.將大一(碩博)新生預估的保障床位數及因壁癌漏水等床位數扣除後,剩餘的床位才提供所有舊生(含延畢生)抽籤。所有住宿過的住宿生都經過此歷程。

  2.學士班及碩博班床位由低年級至高年級依序進行分配,為了照顧低年級的同學,故年級越低,中籤機率越高;反之,年級越高,中籤機率越低。

  3.若較高年級舊生希望能申請到宿舍,建議可以擔任宿委會幹部參與宿舍事務,如在規定時間內登記參選舍長(在學之非住宿生也可以參選)、或擔任宿委(須為該舍住宿生)。宿委會幹部為住宿生服務,經考核通過之後,除學期頒發獎勵金外,學年考核 績優者,獎勵下學年度住宿申請為第一順位。請參考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網頁/法規(Laws)/ 「學生宿舍委員會組織章程」。

  4.每年學校宿舍部分寢室會因漏水、壁癌等問題嚴重故障而關閉,導致可供給的寢室數可能減少;每年有住宿需求的申請人數可能不變或是更多,請同學體認,提出住宿申請未必代表一定有宿舍可以住,請候補同學耐心等候。

 

Q15:如果我是赴外交換的師大學生,新學年將會回來師大就讀,請問我是不是一定可以有學生宿舍住?

A15: 所有需要學年住宿的同學,都需要依規定提出學年住宿申請,並無保障這個部分的床位。

 

Q16:我是師大的住宿生,如果沒有辦法在學校規定的退宿日期內完成退宿手續,請問一定要在規定期限內搬走嗎?有其他辦法嗎

A16:

     1. 應離宿卻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離宿手續的住宿生,會影響候補同學的權益,故請一定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離宿手續,以免影響候補同學的權益。

     2.應離宿卻未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離宿手續的住宿生,將依規定進行處置其餘保證金扣繳項目依各舍進住需知辦理。

     3.若因故無法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離宿手續的住宿生,若只是需要再多住幾日,可以考慮提早申請非原寢之單日住宿。請詳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網頁。

     4. 再次提醒,是否真的退宿是以退宿手續完成與否判定,若只是清空床位、只是歸還鑰匙或只是告知要離宿,但沒有完成離宿手續,仍然算是還在住宿的狀態。未至宿舍櫃檯完成離宿手續者,視同沒有退宿,住宿費及相關費用一樣須繳交。若確定真的要離宿,請一定先完成離宿手續,以免影響權益。

 

Q17:我是師大的住宿生,如果沒有參加學校主辦的防災演習,會不會影響住宿申請?

A17: 未參加每學年度學生宿舍防火防震疏散等演習及防災教育乙次或未自行於下學年宿舍申請截止日(含當日)前,參加並取得臺北市政府消防局防災科學教育館之消防演習認證者,將會被扣5點,學年扣點累計達10點,降低下學年住校標準順序一順位。請住宿生務必注意,儘量參加防災演習或於規定時間內,自行取得消防演習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