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住宿注意事項]
Q1:我今年寒假有需要申請寒假住宿,請問申請的資格及方式是什麼?
A1:
1.寒假住宿的申請資格:需要為本校的在學學生,即學籍狀態需要為在學身分。
2.寒假住宿的申請方式:
(1) 請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學生住宿申請系統,提出線上申請。
(2) 住校申請應依規定時間上網辦理,逾期申請者降至第3順位之末,核配
結果於網站上公告,若有退宿或床位空出時,按原床位所屬類別(學士班、
研究生)辦理遞補。
Q2: 請問寒假住宿申請的順位,是否與學年住宿的住校順位相同?
A2:學年、暑假及寒假住宿申請順位皆為:
學士班由低年級至高年級及研究生(碩、博)皆依下列順位,由電腦亂數序號分配宿舍。
第1順位:學士班1至4年級及研究生(碩、博)1年級等外籍生與僑生、身心障礙學生(限第2、3、7類)、依宿舍相關法規獎勵之學生、領有縣市政府核
發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第2順位:凡全戶設籍並實際居住於臺北市、新北市(三芝、石門、金山、萬里、瑞芳、貢寮、雙溪、平溪、坪林、烏來等10區除外)以外之縣市1年以上、第1順位以外之外籍生與僑生、學校運動代表隊。學士班由低年
級至高年級依序分配,研究生(碩、博)依新舊生電腦亂數序號分配。
第3順位:除第1與第2順位。
Q3:我有申請寒假住宿,是不是表示我一定也會有學年住宿?
A3:寒假住宿與學年住宿是要分開申請,故有申請寒假住宿,不等於你一定會有學年住宿。
Q4:申請寒假住宿是不是一定可以原寢原床?
A4:
1.寒假經核准留校住宿者,維持原寢原床位,非住宿生由住宿業務承辦人員排定床位。
2.未申請寒假住宿者須清空個人桌面(含抽屜及書櫃)及床鋪,個人物品可放置於櫃內(學生宿舍管理中心不負保管責任)。
Q5:如果沒有準時繳寒假住宿的費用,會有什麼結果?
A5:申請住宿經核准且分配床位後,於規定時間內未繳住宿費者,視同自動退宿,並降低下學年住校標準順序1順位(新生保留學籍者除外)。
Q6:如果申請寒假住宿並且繳費後,才決定要取消寒假住宿,請問費用會全額退費嗎?
A6:依學生宿舍管理要點規定:
1.於公告進住日前(不含當日)申請退宿者,退還所繳住宿費之全額,住宿保證金不予退還。
2.於公告進住日期(含當日)後申請退宿者,已繳之住宿費,不予退還。
Q7:如果有抽中寒假住宿,可以組寢嗎?寒假住宿可以換舍換寢嗎?
A7:
1.寒假住宿以原寢原床為安排,故不開放組寢。
2.換舍(寢)或是互換床位,每人每學年(含寒假)合計限申請1次。
Q8:寒假住宿若沒有抽中,會有寒假住宿的候補嗎?
A8:若有同學抽中寒假住宿,但後來選擇放棄,而放棄所釋出的床位便會依照候補規定進行候補。
Q9:可以在公告進住日期前,提早先搬入宿舍嗎?或者可以先把行李寄放在宿舍嗎?
A9:
1.公告進住日期前,學生宿舍仍然還有住宿生,需要等住宿生搬離,並且清潔寢室後,才能讓同學進住。故無法讓同學提早搬入宿舍。
2.由於學生宿舍的公共空間有限,且因為防災需要,要保持公共空間淨空,故無法讓同學的行李先寄放在宿舍。請儘早規劃自己的行李搬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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