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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
(一)
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
(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99-103年校務發展計畫。
二、
作業流程說明(含時程與注意事項)
(一)
目的:為執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採購業務,並使本校請購單位熟稔採購作業基本程序,爰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以提升本校採購作業效能。
(二)
業務範圍:本校各單位採購業務之執行。
(三)
本校相關單位及人員:校長或其授權人員、秘書室、主計室、請購單位、會辦單位、採購組。
(四)
作業程序與注意事項
1、
採購規劃:確定預算來源、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擬定採購項目、規格及需求等,決定招標方式及決標原則。
2、
提出採購申請:提送採購申請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採購規格表、預算核定公文等文件。
3、
製作招標文件:由採購組依請購單位提送之採購申請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4、
採購申請及招標文件陳核:陳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5、
辦理招標作業程序:依採購金額、招標方式及決標原則,辦理後續招標作業。
三、 作業流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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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關表件
表件1:最有利標簽辦文件
表件2:限制性招標簽辦文件
表件3:採購申請表
表件4: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
表件5:採購規格表
表件6: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表件7:投標須知
表件8:契約書(稿)
表件9:投標標價清單
表件10:採購規格表
表件11:投標廠商聲明書
表件12:投標文件審查表
表件13:投標廠商委任書
表件14:外標封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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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令依據
(一)
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
(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99-103年校務發展計畫。
二、作業流程說明(含時程與注意事項)
(一)
目的:為執行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並使本校各單位熟稔公開招標最低標決標作業流程,爰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
(二)
業務範圍:本校公開招標最低標決標作業之執行。
(三)
相關單位及人員:上級機關教育部、校長或其授權人員、秘書室、主計室、主驗人、請購單位、會辦單位、採購組。
(四)
作業程序與注意事項
1、
採購規劃:確定預算來源、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擬定採購項目、規格及需求等。
2、
提出採購申請:提送採購申請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採購規格表、預算核定公文等文件。
3、
製作招標文件:由採購組依請購單位提送之採購申請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4、
採購申請及招標文件陳核:陳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5、
公開招標公告:依採購金額訂定合理等標期。
6、
訂定底價:請購單位提出底價建議金額及其分析說明,由採購組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7、
開標作業:需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
8、
決標作業: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者即予決標,決標即簽約。
9、
履約管理:請購單位依契約規定執行履約管理事宜。
10、驗收及結案付款:廠商依契約規定完成履約,並經請購單位完成查驗後,由請購單位報請主驗人,通知監驗人員、會驗人員及協驗人員辦理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請購單位簽報結案及付款。
三、作業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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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關表件
表件1:採購申請表
表件2: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
表件3:採購規格表
表件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表件5:投標須知
表件6:契約書(稿)
表件7:投標標價清單
表件8:採購規格表
表件9:投標廠商聲明書
表件10:投標文件審查表
表件11:投標廠商委任書
表件12:外標封封面
表件13:採購底價單
表件14:採購比減價單
表件15:開標、比價、議價、決標、流標、廢標紀錄
表件16:決標/無法決標通知單
表件17:採購契約送達書
表件18:驗收通知單
表件19:驗收紀錄
表件20:結算驗收證明書
表件21:採購文件送存自主檢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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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令依據
(一)
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
(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99-103年校務發展計畫。
二、
作業流程說明(含時程與注意事項)
(一)
目的:為執行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並使本校各單位熟稔公開取得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作業流程,爰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
(二)
業務範圍:本校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作業之執行。
(三)
相關單位及人員:校長或其授權人員、秘書室、主計室、主驗人、請購單位、會辦單位、採購組。
(四)
作業程序與注意事項
1、
公開取得廠商企劃書
(1)
提出簽辦文件:簽報採公開取得廠商企劃書,以取最有利標精神方式辦理採購,並檢附經遴選之評審小組及工作小組建議名單,陳請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2)
成立評審小組及工作小組:評審小組置委員5人到17人,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採購案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請購單位自行訂定,評審小組得於開標前成立;反之評審小組應於招標前成立,並自行訂定採購案之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
(3)
訂定評審標準:評審小組於招標前成立者,由評審小組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之評審項目、評審標準及評定方式,評審小組於開標前成立者,由請購單位自行訂定。
(4)
提出採購申請:提送採購申請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採購規格表、評審須知、評審評分表及評審總表、取最有利標精神方式辦理採購奉准簽辦文件及預算核定公文等文件。
(5)
製作招標文件:由採購組依請購單位提送之採購申請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6)
採購申請及招標文件陳核:陳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7)
刊登公開取得招標公告:等標期依招標期限標準,其中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期限規定合理訂定之。
(8)
開封審標:採購組於廠商投標文件開封前查詢投標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並進行廠商投標文件外標封形式審查,開封後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文件,並送交請購單位審查特定資格及規格,並辦理評審作業。
(9)
評審作業:工作小組辦理初審作業,並提出初審意見,由評審小組辦理評審作業,請購單位將評審結果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核定後依優勝序位依序辦理議價。
(10)訂定底價:參考議價對象廠商之報價訂定底價,請購單位提出底價建議金額及其分析說明後,由採購組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11)議價及決標作業:議價前得由請購單位與優勝廠商先行議定內容,議價時廠商報價或減價金額在核定底價以內即予決標,決標即簽約。
(12)履約管理:請購單位依契約規定執行履約管理事宜。
(13)驗收及結案付款:廠商依契約規定完成履約,並經請購單位完成查驗後,由請購單位報請主驗人,通知監驗人員、會驗人員及協驗人員辦理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請購單位簽報結案及付款。
2、
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
(1)
提出採購申請:提送採購申請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採購規格表、預算核定公文等文件。
(2)
製作招標文件:由採購組依請購單位提送之採購申請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3)
採購申請及招標文件陳核:陳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4)
刊登公開取得招標公告:等標期依招標期限標準,其中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期限規定合理訂定之。
(5)
開封審標:採購組於廠商投標文件開封前查詢投標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並進行廠商投標文件外標封形式審查,開封後審查投標廠商資格文件,並送交請購單位審查特定資格及規格,擇選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且價格較低之3家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
(6)
訂定底價:請購單位提出底價建議金額及其分析說明後,由採購組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7)
比價/議價及決標作業:合格投標廠商在2家以上,辦理比價作業,最低報價廠商之標價、優先減價金額或比減價金額在核定底價以內即予決標。合格投標廠商僅1家時,廠商報價或減價金額在核定底價以內即予決標,決標即簽約。
(8)
履約管理:請購單位依契約規定執行履約管理事宜。
(9)
驗收及結案付款:廠商依契約規定完成履約,並經請購單位完成查驗後,由請購單位報請主驗人,通知監驗人員、會驗人員及協驗人員辦理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請購單位簽報結案及付款。
三、作業流程圖
(一)公開取得企劃書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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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開取得書面報價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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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關表件
表件1:取最有利標精神決標(無外聘委員)之簽辦文件
表件2:取最有利標精神決標(有外聘委員)之簽辦文件
表件3:外聘委員建議名單
表件4:內派委員建議名單
表件5:外聘委員意願調查表
表件6:工作小組成員建議名單
表件7:採購申請表
表件8: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
表件9:採購規格表
表件10:評審須知
表件11:會議時間意願調查表
表件12:第1次會議之開會通知單
表件13: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
表件14:評審委員切結書
表件15:第1次會議紀錄之簽辦文件
表件16:第1次會議紀錄
表件17:第1次會議紀錄之函(稿)
表件18: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表件19:投標須知
表件20:契約書(稿)
表件21:投標標價清單
表件22:採購規格表
表件23:投標廠商聲明書
表件24:投標文件審查表
表件25:投標廠商委任書
表件26:外標封封面
表件27:召開第2次評審會議之開會通知單(致委員)
表件28:召開第2次評審會議之開會通知單(致廠商)
表件29:第2次會議議程表
表件30:初審意見
表件31:評審會議紀錄之附件
表件32:評審會議紀錄
表件33:評審結果之簽辦文件 表件34:評審結果之函(稿) 表件35:議約內容格式 表件36:採購底價單
表件37:採購比減價單
表件38:開標、比價、議價、決標、流標、廢標紀錄
表件39:採購契約送達書
表件40:驗收通知單
表件41:驗收紀錄
表件42:結算驗收證明書
表件43:採購文件送存自主檢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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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令依據
(一)
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
(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99-103年校務發展計畫。
二、
作業流程說明(含時程與注意事項)
(一)
目的:為執行政府採購法規範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並使本校各單位熟稔限制性招標作業流程,爰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
(二)
業務範圍:本校限制性招標作業之執行。
(三)
相關單位及人員:校長或其授權人員、秘書室、主計室、主驗人、請購單位、會辦單位、採購組。
(四)
作業程序與注意事項
1、
採購規劃:確定預算來源、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擬定採購項目、規格及需求等。
2、
限制性招標簽案:由請購單位就個案敘明符合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各款之情形、擬邀請之廠商、採購及預算金額、經費來源...等,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其得以比價方式辦理者,優先以比價方式辦理。
3、
提出採購申請:提送採購申請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採購規格表、預算核定公文及限制性招標奉核簽案等文件。
4、
製作招標文件:由採購組依請購單位提送之採購申請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5、
採購申請及招標文件陳核:陳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6、
邀請廠商辦理比價或議價:得以公告程序徵求受邀廠商,作為邀請比/議價之用,亦可邀請指定2家以上廠商辦理比價或僅邀請1家廠商辦理議價,惟應於限制性招標簽案中敘明所採方式。
7、
訂定底價:僅邀請1家廠商辦理議價,請購單位需參考議價廠商報價,提出底價建議金額及其分析說明;若邀請2家以上廠商辦理比價,請購單位直接提出底價建議金額及其分析說明,再由採購組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8、
比價/議價及決標作業
(1)
比價作業:比價廠商之最低報價、優先減價金額或所有比價廠商最低減價金額在核定底價以內即予決標,決標即簽約。
(2)
議價作業:議價廠商報價或減價金額在核定底價以內即予決標,決標即簽約。
9、
履約管理:請購單位依契約規定執行履約管理事宜。
10、驗收及結案付款:廠商依契約規定完成履約,並經請購單位完成查驗後,由請購單位報請主驗人,通知監驗人員、會驗人員及協驗人員辦理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請購單位簽報結案及付款。
三、作業流程圖
(一)限制性招標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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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關表件
表件1:限制性招標之簽辦文件
表件2:採購申請表
表件3: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
表件4:採購規格表
表件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表件6:投標須知
表件7:契約書(稿)
表件8:投標標價清單
表件9:採購規格表
表件10:投標廠商聲明書
表件11:投標文件審查表
表件12:投標廠商委任書
表件13:外標封封面
表件14:採購底價單
表件15:採購比減價單
表件16:開標、比價、議價、決標、流標、廢標紀錄
表件17:採購契約送達書
表件18:驗收通知單
表件19:驗收紀錄
表件20:結算驗收證明書
表件21:採購文件送存自主檢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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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令依據
(一)
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
(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99-103年校務發展計畫。
二、
作業流程說明(含時程與注意事項)
(一)
目的:為執行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並使本校各單位熟稔最有利標作業流程,爰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
(二)
業務範圍:本校適用最有利標決標及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作業之執行。
(三)
相關單位及人員:上級機關教育部、校長或其授權人員、秘書室、會計室、主驗人、請購單位、會辦單位、採購組。
(四)
作業程序與注意事項
1、
適用最有利標決標
(1)
提出簽辦文件:簽報擬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採購,並敘明不同廠商所供應標的之差異分析(異質採購說明),陳請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2)
函報教育部核准:依政府採購法規定,採行最有利標決標應為異質性採購,並應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3)
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首先簽報外聘評選委員篩選條件簽呈,奉准後再簽報經請購單位遴選之採購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建議名單,陳請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採購評選委員會應置委員5人到17人,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1/3。採購案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請購單位自行訂定,採購評選委員會得於開標前成立;反之採購評選委員會應於招標前成立,並採購評選委員會評定或審定採購案之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
(4)
訂定評選標準:採購評選委員會於招標前成立者,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採購評選委員會於開標前成立者,由請購單位自行訂定或審定。
(5)
提出採購申請:提送採購申請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採購規格表、評選須知、評選評分表及評選總表、教育部核准公文、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採購之奉准簽辦文件及預算核定公文等文件。
(6)
製作招標文件:由採購組依請購單位提送之採購申請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7)
採購申請及招標文件陳核:陳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8)
刊登招標公告:依採購金額訂定合理等標期限。
(9)
開標(資格審查):採購組於開標前查詢投標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並進行廠商投標文件外標封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廠商之投標文件,於招標文件所訂明之時間,開標審查其資格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的廠商,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10)評選作業:工作小組辦理初審作業,並提出初審意見,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請購單位將評選結果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11)決標會議:由採購組召開決標會議辦理決標,決標即簽約。
(12)履約管理:請購單位依契約規定執行履約管理事宜。
(13)驗收及結案付款:廠商依契約規定完成履約,並經請購單位完成查驗後,由請購單位報請主驗人,通知監驗人員、會驗人員及協驗人員辦理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請購單位簽報結案及付款。
2、
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
(1)
提出簽辦文件:簽報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方式辦理採購及外聘評選委員篩選條件簽呈,陳請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2)
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簽報經請購單位遴選之採購評選委員會及工作小組建議名單,陳請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採購評選委員會置委員5人到17人,就具有與採購案相關專門知識之人員派兼或聘兼之,其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1/3。採購案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有前例或條件簡單者,得由請購單位自行訂定,採購評選委員會得於開標前成立;反之採購評選委員會應於招標前成立,並採購評選委員會評定或審定採購案之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
(3)
訂定評選標準:採購評選委員會於招標前成立者,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訂定或審定招標文件之評選項目、標準及評定方式,採購評選委員會於開標前成立者,由請購單位自行訂定或審定。
(4)
提出採購申請:提送採購申請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採購規格表、評選須知、評選評分表及評選總表、採準用最有利標評選優勝廠商方式辦理採購之奉准簽辦文件及預算核定公文等文件。
(5)
製作招標文件:由採購組依請購單位提送之採購申請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6)
採購申請及招標文件陳核:陳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7)
刊登招標公告:依採購金額訂定合理等標期限。
(8)
開標(資格審查):採購組於開標前查詢投標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並進行廠商投標文件外標封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廠商之投標文件,於招標文件所訂明之時間,開標審查其資格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的廠商,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9)
評選作業:工作小組辦理初審作業,並提出初審意見,由採購評選委員會辦理評選作業,請購單位將評選結果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10)訂定底價:參考議價對象廠商之報價訂定底價,請購單位提出底價建議金額及其分析說明後,由採購組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11)議價及決標作業:議價前得由請購單位與優勝廠商先行議定內容,議價時廠商報價或減價金額在核定底價以內即予決標,決標即簽約。
(12)履約管理:請購單位依契約規定執行履約管理事宜。
(13)驗收及結案付款:廠商依契約規定完成履約,並經請購單位完成查驗後,由請購單位報請主驗人,通知監驗人員、會驗人員及協驗人員辦理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請購單位簽報結案及付款。
三、作業流程圖
(一)最有利標作業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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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準用最有利標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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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關表件
(一)適用最有利標
表件1:採適用最有利標決標之簽辦文件
表件2:報上級機關核准之函(稿)
表件3:評選須知(稿)
表件4:訂定外聘評選委員篩選條件之簽辦文件
表件5:核定評選委員及工作小組成員之簽辦文件
表件6:外聘委員建議名單
表件7:內派委員建議名單
表件8:外聘委員意願調查表
表件9:工作小組成員建議名單
表件10:成立評選委員會(免召開第1次會議者)
表件11:成立評選委員會(召開第1次會議者)
表件12:會議時間意願調查表
表件13:召開第1次會議之開會通知單
表件14: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
表件15: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
表件16:評選委員切結書
表件17:第1次會議紀錄
表件18:第1次會議紀錄之簽辦文件
表件19:第1次會議紀錄之函(稿)
表件20:召開第2次評選會議之開會通知單(致委員)
表件21:召開第2次評選會議之開會通知單(致廠商)
表件22:第2次會議議程表
表件23:初審意見
表件24:評選委員審查意見表
表件25:評選會議紀錄之附件
表件26:評選會議紀錄
表件27:評選結果之簽辦公文
表件28:評選結果之函(稿)
表件29:議約內容格式
(二)準用最有利標
表件30:準用最有利標決標及外聘委員篩選條件之簽辦文件
表件31:核定評選委員及工作小組成員之簽辦文件
表件32:外聘委員建議名單
表件33:內派委員建議名單
表件34:外聘委員意願調查表
表件35:工作小組成員建議名單
表件36:成立評選委員會(免召開第1次會議者)
表件37:成立評選委員會(召開第1次會議者)
表件38:會議時間意願調查表
表件39:召開第1次會議之開會通知單
表件40:採購評選委員會委員須知
表件41:評選委員會委員名單
表件42:評選須知(稿)
表件43:評選委員切結書
表件44:第1次會議紀錄
表件45:第1次會議紀錄之簽辦文件
表件46:第1次會議紀錄之函(稿)
表件47:召開第2次評選會議之開會通知單(致委員)
表件48:召開第2次評選會議之開會通知單(致廠商)
表件49:第2次會議議程表
表件50:初審意見
表件51:評選委員審查意見表
表件52:評選會議紀錄之附件
表件53:評選會議紀錄
表件54:評選結果之簽辦公文
表件55:評選結果之函(稿)
表件56:議約內容格式
(三)共用文件
表件57:採購申請表
表件58: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
表件59:採購規格表
表件60: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表件61:投標須知
表件62:契約書(稿)
表件63:投標標價清單
表件64:採購規格表
表件65:投標廠商聲明書
表件66:投標文件審查表
表件67:投標廠商委任書
表件68:外標封封面
表件69:採購底價單
表件70:採購比減價單
表件71:開標、比價、議價、決標、流標、廢標紀錄
表件72:採購契約送達書
表件73:驗收通知單
表件74:驗收紀錄
表件75:結算驗收證明書
表件76:採購文件送存自主檢核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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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法令依據
(一)
政府採購法、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及相關子法。
(二)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99-103年校務發展計畫。
二、
作業流程說明(含時程與注意事項)
(一)
目的:為執行公平公開之採購程序,提升採購效率與功能,並使本校各單位熟稔選擇性招標作業流程,爰訂定本標準作業程序。
(二)
業務範圍:本校選擇性招標作業之執行。
(三)
相關單位及人員:校長或其授權人員、秘書室、主計室、主驗人、請購單位、會辦單位、採購組。
(四)
作業程序與注意事項
1、
採購規劃:確定預算來源、採購金額及預算金額,擬定採購項目、規格、需求及廠商資格等。
2、
提出廠商資格審查採購申請:提送採購申請表、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預算核定公文等文件。
3、
製作招標文件:由採購組依請購單位提送之採購申請文件製作招標文件。
4、
採購申請及招標文件陳核:陳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5、
選擇性招標公告:依採購金額訂定合理等標期。
6、
開標(資格審查):除經常性採購須6家以上廠商提出資格文件方得辦理資格審查,其餘僅1家廠商提出資格文件亦得辦理。採購組於開標前查詢投標廠商是否為拒絕往來廠商,並進行廠商投標文件外標封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廠商之投標文件,於招標文件所訂明之時間,開標審查其資格文件。
7、
建立合格廠商名單:辦理資格審查建立合格廠商名單後,仍應隨時接受廠商資格之請求,並定期檢討修正合格廠商名單。經常性採購應建立6家以上之合格廠商名單
8、
邀請合格廠商投標:採購案個案奉核後,依載明於資格審查文件之邀請方式,邀請合格廠商投標。
9、
訂定底價:請購單位提出底價建議金額及其分析說明,由採購組簽報校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
10、決標作業:有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最低標或最有利標即予決標,決標即簽約。
11、履約管理:請購單位依契約規定執行履約管理事宜。
12、驗收及結案付款:廠商依契約規定完成履約,並經請購單位完成查驗後,由請購單位報請主驗人,通知監驗人員、會驗人員及協驗人員辦理驗收,驗收合格後由請購單位簽報結案及付款。
三、作業流程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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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相關表件
表件1:採購申請表
表件2:投標須知及契約條款簡表
表件3:採購規格表
表件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表件5:投標須知
表件6:契約書(稿)
表件7:投標標價清單
表件8:採購規格表
表件9:投標廠商聲明書
表件10:投標文件審查表
表件11:投標廠商委任書
表件12:外標封封面
表件13:採購底價單
表件14:採購比減價單
表件15:開標、比價、議價、決標、流標、廢標紀錄
表件16:決標/無法決標通知單
表件17:採購契約送達書
表件18:驗收通知單
表件19:驗收紀錄
表件20:結算驗收證明書
表件21:採購文件送存自主檢核表 |